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在於
可否看電視、看報紙、看運動比賽
或沉迷於屬世的享樂等規條,
也不是僅僅在於事情是否合乎聖經;
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件關於我們買油的事。
你可能不禱告,卻去看電視。
你可能不禱告,卻讀報紙。
你可能不禱告,卻去運動。
在你的日常生活裡有許許多多的“卻”;你就是不禱告。
你也許沒有作罪惡的事,然而這個童女的比喻,
不是指明主要照著我們犯了多少罪來審判我們,
而是指明主要照著我們器皿裡有多少油來審判我們。
接受聖靈進到我們的靈(燈)裡是白白的,
然而得著那靈浸透我們的魂卻不是白白的。
你若要讓聖靈浸透你的魂,就必須出代價對付你的魂。
我必須多方對付我的魂,好去買油。
有時候似乎是我對某人開玩笑的好時機,
我也說了幾句玩笑話,我就受定罪。
我不是一塊大理石,而是一個活人。
每個活人都有他的意見,然而,
許多時候當我想要發表我的意見時,
就被“買油”所停止。
這個異象經常影響我的日常生活。
我與妻子吵架,能得到更多聖靈麼?
我去某個地方,能得到更多聖靈麼?
我可能想去某個地方,但我裡面沒有平安。
重點乃是—每一天都該是我們在各方面得著油的日子。
每天早晨我們一起床就需要禱告:
“主,我不願在不儆醒之下作任何事,
不願作任何事而不是在買油。
我願隨時在任何事上買油。
否則,就是浪費我的時間。”
這該是我們的禱告,我們該有這樣禱告的態度。
許多時候到了晚上,我就懊悔自己沒有花費我所有的時間在靈裡。
在新約裡,儆醒與禱告有密切的關聯。
以弗所六章十八節告訴我們,我們該儆醒,以便禱告。
我們需要為禱告的生活儆醒、警戒。
十八節的“在這事上儆醒”,指前面的禱告和祈求。
除了禱告之外,沒有其他的路可以得著油。
你若不禱告,意思就是你不出代價去買油。
借著禱告,我們更多得著那靈。
每次我們禱告,都會深深地感覺,我們在禱告中得著了一些那靈。
我們花時間禱告而不作其他許多的事,意思是我們出代價去得著油。
我們重生時起初所接受的那靈,不是我們進入婚筵的門票。
足夠的油,合式的油,要成為我們進入婚筵的門票。……
我們絕不能借用別人的屬靈〔太二五8~9〕。
一個人的屬靈只能使他自己夠資格
(實行主當前行動之路,一四二至一四四頁)。
Comments